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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应加强对重大项目监督 让更多代表参与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4-03-11 来源:本站 作者:Author 浏览次数:6678

  人大应加强对重大项目监督 让更多代表参与执法检查

  □东方今报特派北京记者 王秋欣 梁新慧赵媛刘长征 高冬丽 董彩红河南电视台记者刘金星

  3月10日上午,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河南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围绕着人大如何发挥职能、强化立法监督等问题展开了热议。

  【立法】 要多听取行业专家意见

  李长杰说,一个法律只有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和支持,这个法律才可以达到立法的目的。朱文臣代表说,公正是司法的核心,民众只有感觉到了公正才会相信法律,只有人民相信法律了,我们才能逐渐把人们的法治精神和守法自觉性培育出来。

  “在立法和修法中要有前瞻性,而且在立法中要多听取相关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任秀荣代表建议。

  【监督】 希望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

  薛景霞代表说,现在各个地方都在搞新型城镇化,这中间涉及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农村土地权属的解决归属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希望全国人大能够加强立法,从法律上给予确定。”

  “希望全国人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权力运行等方面加强监督,也希望继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姜明代表建议。陈泽民代表说,目前,很多重大项目没有经过人大的批准,而人大的监督也流于形式,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履职】 让更多代表参与执法检查

  景柱代表说,代表是一种职责,是一种职务,但在很多情况下,代表变成了一种政治荣誉。代表是否具备履职能力,需要反思。

  景柱代表建议,“应该选一些非常专业的代表,比如熟悉预算业务的人,来替我们把关。”

  怎么发挥代表的作用?李勤代表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她每年开一次会,参加一次调研,最多再参加一次培训。“我感觉接触活动还是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多地邀请基层代表,更多地参与到全国人大的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中。”

  (2014年3月11日东方今报)